食邑法曰:男食十户,子食五十户,伯食二百户,侯食五百户,公食一千户,王食二千户。
年禄法曰:男禄十石,子禄五十石,伯禄二百石,侯禄五百石,公禄一千石,王禄二千石。
……”
子旬手里已经换上了酒爵,但听着下边的念诵,表情几度变化,最终变成了深深叹息:“辛屈是真的敢想!一家一姓之天下?他能做到?也不怕被遭人恨!”
这话,除了有叹息,更有向往与渴望。
他子旬若有辛屈这样的威望,他今天宣布要迁都的时候,就不用迂回走一趟商丘了。
直接迁都去殷地,事情也就搞定了。
这里头牵扯的可是河南河北两地贵族争斗的始末。
更重要的还是,殷地开发程度不高。
自己强行迁都到殷地,不仅要白手起家,更重要的还是粮食可能不够。
当然,对于子旬来说,肯定是好事,因为这样贵族的利益链条就能重新清理,但对于奄商附近的贵族来说,打击非常大,真叫他们直接过去,肯定不愿意。
而且自己也不能丢下他们。
因为自己的核心利益,全靠山东与河南这一片的贵族力量维系。
迁都到了殷地,这批人没了本地的利益,又到了河北,除了自己,他们不可能依靠别人,到时候自己的声威与力量,才能在朝中占据大多数。
只有占据大多数,他才有办法推动大邑商的变革。
不能什么都不去做。
北方的燕国,辛屈已经用律令的方式,明确了天下的归属,贵族的权责,子民奴隶们的生活方向。
燕国法律,不仅仅是治理的法条,更是整个燕国上下的成文法条。
是具有“先进意义的郡国封建主义思想”的制度变革。
相较于还处在奴隶制社会的大邑商,燕国的治理体系,已经延伸到了县。
并且最关键的还是,封建的方案,辛屈还贴心的分为实地法、食邑法、年禄法三种方案。
根据功绩,能力,品轶进行调整与安排。
比如最近投奔来的游牧部落贵族,他们通常就是年禄法,直接安排在幽州附近,直接给俸禄,养着他们。
而实地法与食邑法,就看授与的地方如何。
好地方,肯定是食邑法对朝廷更有利,至于荒地、蛮夷觊觎之地,实地法能加速本地开发,尽快形成资源调配,让贵族拥有战斗力,好形成对蛮夷的冲击。
所以,三法本质上,就是需要君主去因地制宜的。
子旬抿着酒,好一阵才说:“继续盯着燕国的动向。既然辛屈正式调整了封建的律法,就代表了他已经做好了收权准备。
燕国内部,肯定有不同意的声音,找到他们,收买他们。
并且告诉他们,只要他们愿意来南方,我能给他们的待遇,是辛屈给的两倍,乃至以上。”
“是。”内侍应下。
子旬放下酒爵,重新回到桌案,在砚台上研磨好墨,随后提笔在竹简上写:“《迁亳诰(草拟)》:
先王有服,恪谨天命,兹犹不常宁;不常厥邑,于今五邦。今不承于古,罔知天之断命,矧曰其克从先王之烈?若颠木之有由蘖,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,绍复先王之大业,厎绥四方……”
子旬几次删改手中的竹简,这是他准备用来迁都商丘,也就是亳邑的演讲稿。
接下来要准备迁都,事情就太多了,像眼前的演讲稿,能提前准备就提前准备。
迁都,势在必行!(本章完)